“協助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必要時參加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提供科學決策建議。”談及生態環境應急專家組的工作定位,在日前召開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如是明確道。
從總體而言,環境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盡管近年環境突發事件呈現出逐年下降態勢,但一些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仍偶有發生。如何進一步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能力,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應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生態環境應急專家組成了破局良策。
也正基于此,生態環境部近日組建生態環境應急專家組,設立生態環境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專家組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早在10月15日,由29名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科院、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等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的專家組成的首屆生態環境應急專家組正式成立,業內認為這也是切實保證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一項重要舉措。
另據生態環境部此前提供的資料來看,涵蓋水污染防治、廢氣治理、土壤治理、重金屬污染治理等多個類別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專家源于中國工程院院士,也有來自一線的科研、工程人員,更有法律、輿情管理等行業的相關專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環境應急專家將通過現場調查、資料收集等方式,開展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從近年來影響面較廣的突發環境事件看,輿論引導和環境法律兩個領域,成為檢驗環境應急處置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具體來看,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需求;協助處理突發環境事件,指導和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等。同時積極開展環境應急科學研究,不斷破解難題、總結規律,夯實工作基礎,提供政策建議。
另外,生態環境部還專門出臺了《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應急專家組管理辦法》,界定了專家組的定位和組成方式。據劉友賓介紹,專家組成員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5年。原環境保護部環境應急專家組和專家庫成員聘期已滿,自動解聘。重點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的技術指導工作,關鍵時候能克服困難、沖得上去,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
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加強環境法律方面的專家力量,既可以幫助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置,確定事故單位責任,還可以協助厘清責任。具體名單如下(源于生態環境部公開資料):